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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二
 

第二章 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

(五)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对幼儿的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积极发展0至3岁婴幼儿教育,实现社区早期教育全覆盖。为婴幼儿家长提供学前教育指导服务。

(六)强化政府职责。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推进,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等多种途径,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税收、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学前教育机构。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机构举办标准,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制订不同类别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实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分类管理。完善0至3岁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经费管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七)分阶段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实施《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到2012年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5%以上。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到2015年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学前教育体系。实施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计划,到2020年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八)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深化农村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渠道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构建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村办幼儿园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帮扶力度,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九)提高保教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和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建立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和工作机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实施幼儿园与家庭合作教育。

(十)加强保教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保教人员师德建设,把爱心和责任心作为保教人员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拓宽保教人员来源渠道,完善幼儿园园长和保教人员准入、聘任及管理制度。实施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和农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提高保教人员整体素质。依法落实保教人员的地位和待遇。

第三章 高水平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十一)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化。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把高水平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二)分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落实校舍加固和功能提升、图书配送、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等各项任务,办好每一所学校,到2012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较高水平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20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更高水平均衡发展。

(十三)健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快缩小城乡间差距。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支教。采取合并重组、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加快缩小校际间差距。实行区县内教师、校长交流和对口支援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

(十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办学水平评价办法,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做到优质轻负。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课程难度。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对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管理,丰富学生的课外及校外活动。

(十五)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市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保障机制,进行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探索解决后续升学问题。

第四章 优质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十六)提升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把优质、特色作为高中教育发展的重点,着力扩大优质资源,发展学校特色,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

(十七)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现代化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建设工程,中心城区着力提升一般高中现代化水平,农村地区着力扩大示范性高中,到2015年全市城乡普通高中基本达到优质高中标准。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提高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高中教育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所有学生都能够接受高水平现代化高中教育。

(十八)推进多样化特色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特色。鼓励和支持高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着力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形成优势特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学校进行综合高中实验,适度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支持学生学习职业技能,达到要求的学生,可同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办好民族教育学校和新疆班、西藏班。

(十九)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勇于创新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

第五章 高标准领先发展职业教育

(二十)全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具有普及性的教育。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人力资源强市,急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要把高标准领先发展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加快改革创新,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和创新职业教育制度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分步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以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骨干校,优质特色校和示范区示范校,建成一大批多功能规范化专业实训基地,率先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才资源需求相衔接、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对外开放、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高标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一个五年规划期间,重点实施以提升内涵质量、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国际化发展为主的现代化建设,到2020年,使所有高职院校都达到国家级示范校骨干校水平,所有中职学校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扩大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认证机构,拓展国内外职业资格双认证的专业和学校,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成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创新的策源地。

(二十一)高标准建设海河教育园区。按照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标准,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海河教育园区建设,加强教育资源整合,建成一批综合实力强、教育质量优、管理水平高、办学效益好、装备强、辐射广、与企业对接紧密的示范骨干职业院校、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和示范性实训基地,建成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博物馆等6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发挥聚集效应,实现资源共享,高效开发,集约化办学,使海河教育园区成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窗口,集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技能鉴定、职业指导、技能大赛为一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基地。

(二十二)提高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举办水平。增加大赛项目,拓展大赛范围,规范大赛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大赛制度。密切与国际职业技能大赛的联系与合作,逐步实现大赛项目、规程与标准的接轨,提升国际信誉度和影响力,扩大国际参与度,使其逐步成为国际性职业技能大赛。增强大赛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影响力,使大赛成为全国职业教育展示平台和制度创新平台。

(二十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集团办学、增强发展服务能力为主的基础能力现代化建设。调整职业院校布局,优化中、高职办学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拓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职业院校合作培养途径,全面提升中、高职校长的办学能力;支持中职教师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提升学历层次;引进校外技能高手、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兼职兼课,增强职业院校技能教学能力;分批选派骨干教师到职业教育先进国家进行培训,努力造就名师,推出优势特色专业;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加强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和教学资源库建设,加强示范专业和精品课建设,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平台,提高教育技术现代化水平。

重视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现代化建设。统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办好县级职教中心,使其达到市级示范性中职标准。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二十四)大力开展社会培训。积极探索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有效途径。政府部门主导,研究制定就业准入办法;行业企业根据职业标准和实际需求,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包";职业院校依照"岗位技能培训包",整合课程资源,开展一体化"双证书"培训,使在校学生毕业时即可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使在岗和待岗人员通过培训,获得上岗需要的职业资格证书。到十二五末,社会培训量超过学历教育在校生数。

(二十五)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制定并落实职业学校办学标准,提高办学质量和就业率。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六章 高质量内涵发展高等教育

(二十六)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坚持把促进内涵发展作为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到2015年,进一步形成层次定位清晰、办学特色鲜明、与天津城市定位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系,基本建成2所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大学、一批能够在全国同类院校领先和示范的院校,形成一批跻身国内和世界一流行列的高水平学科,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国家科技奖获奖数量显著提高。到2020年,力争有2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一批院校达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一批院校达到国内同类院校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全国领先水平,高等教育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十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高等学校的根本使命,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培养,优化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进跨院校、跨学科的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创业教育,完善就业服务。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科技园区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教学管理,改进教学评估,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坚持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制度,坚持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持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充分调动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养成诚信的良好习惯。

(二十八)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智力密集、学科综合交叉和国际学术交流广泛的优势,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承担更大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着力提升高校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能力,着力培育高水平创新成果。创新高校科研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重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培育一批有杰出学术成就的优秀人才,建设一批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优秀成果。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完善以创新和质量水平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

(二十九)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高等学校要始终把服务社会作为重要职责,努力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促进者、区域发展的助推器、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者和高水平的智囊团与思想库。实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融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高校教师产学研用践行计划",深化"科技特派员计划",积极参与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着力提高教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鼓励高校与区县、行业企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融入区域、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高校紧紧围绕构筑高端产业、自主创新、生态宜居"三个高地"建设,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持。推进静海团泊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成为高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紧紧围绕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社会和谐稳定"五个攻坚战",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和对策性研究。

(三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加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新校区建设和以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为构成主体的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师范大学、工业大学、理工大学等新校区功能。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扶持优势特色学科,加快培育交叉和新兴学科,着力强化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接紧密的学科专业群,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学科。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本科生教育规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比例。

(三十一)促进高等学校特色发展。科学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服务,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积极支持"985工程"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着力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遴选一批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鲜明学科特色的高校进行重点建设,着力培养各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大力支持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校保持学科专业的优势特色,建设优势学科专业群,着力提升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能力。

(三十二)加强高校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新时期大学生身心特点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着力促进领导班子和谐、党群干群和谐、师生员工和谐、师生员工与机关后勤部门和谐、学术与行政和谐、学校人文环境和谐、学校自然环境和谐、学校与社会和谐,完善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体制机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内涵,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提高审美情趣和身体健康素质。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针对性、预防性和有效性。推进校园绿化美化生态化建设,提升校园环境水平。全力加强大学生就业工作。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创建平安校园。

第七章 多层次多样化发展继续教育

(三十三)完善继续教育体系结构。继续教育对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坚持多层次协调发展继续教育。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等相关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高质量继续教育,建设与用人单位紧密结合的各种形式继续教育基地。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天津开放大学。社区学院和其他学习型组织要相互密切联系,特色发展,形成适应不同学习者需要的办学新体制和机制。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大学。倡导全民阅读。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学校要形成覆盖全市的有效学习网络,到2020年,率先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

(三十四)加快继续教育现代化进程。发挥国家级、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作用,建设一批社区教育示范性院校和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加快市民远程学习网络环境、资源建设和管理系统建设,形成市民远程网络学习支持系统。扩建数字化公共服务项目,完善数字化学习港,建成远程多媒体教育系统,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教育教学与管理,使学习者享受到合乎需要的高质量的继续教育。

(三十五)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构建继续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沟通与衔接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满足人才发展和学习者知识、技能更新的需要。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培训水平和覆盖面。实施"市民素质提高工程",建成以 "学习包"为核心的学习资源中心,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卡"和"学分银行"制度,使市民能够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学习包",满足终身持续学习需求。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三十六)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天津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继续教育促进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继续教育发展。建立市级终身学习指导服务中心,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服务。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协调合作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完善继续教育法规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制度改革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与评估。

第八章 健全发展特殊教育

(三十七)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要坚持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高水平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保与区域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与基础教育事业同步发展。着力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适应就业创业的能力。

(三十八)构建完备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实施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普通幼儿园要接受能够适应园内生活的残疾幼儿。社区早教中心和区县特殊教育中心要对社区散居残疾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服务。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幼儿学前教育机构。高水平普及适龄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加强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制度,实施送教服务计划。高水平普及视力、听力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培养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办好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试办适合听力、视力残疾学生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和考试办法,保障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等教育。

(三十九)分阶段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水平。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工程,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场地建设,为特殊教育学校配置教学和医疗康复仪器设备,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到2012年各区县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现代化建设标准。实施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市特殊教育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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